安慶新聞網訊 “老賴”有錢就是不給,面對這種情況,大觀區法院執行庭法官就靈活運用信用懲戒到執行工作中去。對被執行人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督促被執行人主動依法履行義務,11月3日,圓滿解決了一起涉失信被執行人案件。
  10月中旬,大觀區法院執行庭接到一份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申請執行人安慶華來公司申請強制被執行人安慶天貝公司支付貨款156800元及利息。大觀區法院執行法官接到案件後,仔細瞭解了案件事實情況,原來,根據法院已生效判決法律文書,被執行人安慶天貝公司應當償還申請執行人安慶華來公司貨款256800元及利息。申請執行人曾向法院提交申請強制執行,且在法院的主持下,與被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但被執行人僅履行10萬元,剩餘欠款拒不履行。申請執行人遂第二次向大觀區法院提交對剩餘欠款及利息的強制執行申請。
  執行法官仔細瞭解情況後,立即依法採取措施,查封、凍結、扣劃被執行人安慶天貝公司的賬戶,但是被執行人賬戶存款明顯遠遠不足。此時,執行法官聯繫到被執行人,對其進行釋法,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告知被執行人安慶天貝公司,其符合《規定》第一條第五項規定,屬於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且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同時向其講解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利害關係。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通過全國統一的名單庫在互聯網上向社會公佈,同時也包括通過公告欄、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新聞發佈會等方式向社會公佈。
  同時,法院還將把失信信息數據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進行“點對點”通報,失信被執行人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將遭遇瓶頸。
  在執行法官一番釋法後,被執行人安慶天貝公司充分認識到了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其企業發展的不利之處,在法律威嚴的威懾下,在執行法官的督促勸導下,11月3日,安慶天貝公司主動履行了支付剩餘欠款及利息的義務,至此,一起涉失信被執行人案件得以快速、圓滿了結。(聶姍姍 殷添 周國慶)  (原標題:巧用懲戒威懾 督促“老賴”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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