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關於加強城鎮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意見(送審稿)》(以下簡稱《意見》)已經省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
  根據該《意見》,到明年底,全省設市城市要完成地下管線普查,到2020年,縣級以上城市和“百鎮建設行動”試點鎮(以下簡稱“試點鎮”)完成地下老舊管網改造。
  就生產經營性危險化學品輸送管線,《意見》提出“原則上不得在中心城區新建此類管線,在其他區域建設時,不得與其他管線等設施交叉形成密閉空間”。在統籌推進地下管線工程建設方面,《意見》提出,要建立健全市政道路施工掘路總量控制制度,嚴格控制道路挖掘數量和規模,減少“馬路拉鏈”現象。《意見》還要求,在加快推進老舊供水管網改造上,要更換灰口鑄鐵管、混凝土管等材質的管道,並配套閥門井、消火栓等附屬設施。
  四川將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試點,今年年底前,成都、自貢、綿陽、南充等4個城市先期啟動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到2017年底前,推動有條件的設市城市啟動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地下綜合管廊也稱“共同溝”,即把市政、電力、通訊、燃氣、排水等各種管線集於一體,在城市道路的地下空間建造一個集約化的隧道。目前,成都已有大源商業商務核心區等部分項目採用了地下綜合管廊建設。
  根據《意見》,試點城市應引導相關單位入股組建股份公司,擴大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投資渠道。各地要拓寬融資渠道,鼓勵引導市場資本、社會資本和民間資本參與城鎮地下管線的投資和建設,“結合地方實際,試點開展城鎮基礎設施和綜合管廊建設等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機制。成都商報記者 韓利  (原標題: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城鎮地下管線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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